●想在日本開辦設立公司,經營事業
● 想投資某個生意、M&A
●作為日本或者外國公司日本分公司(機構)的經管管理者
舉例說明:開設貿易公司、旅館、料理店、零售、不動產投資,等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近年來在日本投資不動產的外國人增多,但不是說買一個房子就可以申請投資經營簽證。雖然以前 一些人通過買房就拿到了此類簽證,但只是一時的政策性因素。如果想通過不動產取得投資經營簽證,有必要設立公司,並且要通過此不動產產生收益才可稱之為【投資、經營】。
投資經營簽證不是只有老闆才有資格申請。共同投資人(股東、董事)、高級管理人員都可以申請。
申請此簽證時,需要已經實際租用或購買經營所用的場所,如辦公室、旅館、店舖等。如果是需要經營執照許可的行業,還需要申請完該許可才可申請,如旅館許可、料理店經營許可等。也就是說,已經進入可以經營的狀態時才可以申請。只要是日本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行業,都可以經營。
投資經營簽證的個案性非常強,建議從初期計劃時就進行諮詢,以免投入了資金卻無法取得簽證。或者取得了一次簽證,但因諸多事宜沒有註意導致簽證無法更新。
1. 事業經營時
(1) 年投資500萬日元以上
(2)有經營事業所必需的場所、店鋪及設備
(3)僱傭兩名日本長久居民。※即使沒有雇傭,也有獲得簽證的可能。
2.需要外國人擔任經營管理職務,並申請簽證時
(1)擁有三年以上的經營或管理經驗(包括在大學相關學系學習相關學科的期間)
(2)獲得日本人從事此工作時的同等或同等以上的報酬
1. 年投資資金要有500萬日元以上。投資額的估算不僅僅是公司的註冊資金,還包括事務所的租金、辦公機器、從業人員的工資等。為了方便向入國管理局證明投資金額,大多數在註冊公司時將資本金設為500萬日元以上。在公司設立手續方面,不僅要考慮日本公司法,還要兼顧和日本入國管理法相關聯的事項。
2. 關於事務所的面積。必須確保能夠正常經營事業的足夠空間。自家住宅的一部分作為事務所是否可以,需要客觀評估及證明居住部分與事務所部分是否明確分開。但各自的住宅佈局不同要個別判斷,有些行業不建議將自己住宅設為公司事務所。
3. 員工。必須僱傭2名以上正社員職員,在這方面經常有人誤解。入管法的條文上確實這樣記載,但是審查時有入管局內部的審查基準。有時雖然沒有僱傭2名常勤職員,但投資金額等實際擔保,也可以通過審核。當然這裏所指的正社員必須是:日本人、特別永住居民、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、永住者的配偶,定住簽證居民。但不是說不可以雇傭外國人,只是不做為評分對象。
4. 事業的可行性。簽證申請階段,入國管理局如何判斷你的公司業務狀況穩定性?主要通過「事業計劃企劃書」判斷。在給出盡可能客觀的數字的同時,充分考慮業務內容,規模和位置條件的市場預測和銷售預測,要對其進行詳細描述。一份高水準的「事業計劃企劃書」是非常重要的,我們的多年申請、企劃的經驗將為您提供高水準的計劃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