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ga Immigration Law Firm
行政書士大賀國際法務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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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人的配偶等:與日本人結婚或日本人子女、特別養子

在留期限分為5年、3年、1年和6个月。沒有打工的限制,是可以自由選擇職業,並且最短3年即可申請永住簽證。

(1) 日本人的配偶
入管法上的「日本人的配偶者」不僅要求法律上的婚姻成立,還要說明婚姻生活的事實狀態。在申請手續上,不論在國外結婚還是在日本國內,都要提出夫婦從認識至結婚的過程詳細說明。

審核基準
結婚的真實性,撫養者的職業及收入,有無共同生活空間等。

此外,如在獲得簽證之後,離婚或者結婚對方死亡。雖然失去了繼續此簽證的合理性,但實際上並不是立刻喪失簽證,而是不能辦理此簽證的更新。如果希望繼續在日本生活,根據以往在日本生活的狀況等因素,可變更為其他的在留資格(簽證)。

(2) 日本人的特別養子
日本的養子制度分為普通養子和特別養子。特別養子是指未滿15歲(特殊情況時至17歲)的兒童,通過家庭裁判所審判,和自己的親生父母完全斷絕法律關係,並和養父母構成親生關係的身份。這種情況可以成為取得簽證的對象。沒有年齡限制的普通養子,即使是成了養子,也不可以取得此簽證。這一點需要留意。

(3) 作為日本人的子女出生者
指日本人親生的子女。除了有婚姻事實的親生子女外,認知的親生子女也包括在內。出生時父親或者母親一方有日本國籍;或出生之前父親死亡,父親在死亡時擁有日本國籍。但是出生之後,父親或者母親失去日本國籍也沒有特別的影響。